安徽省太湖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太国土(公告)字【2014】11号
安徽省太湖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公 告
太国土(公告)字【2014】11号
经太湖县人民政府批准,太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太湖县晋熙镇、新仓镇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概况及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
编号
| 地块
名称
| 座落
| 面积
(㎡)
| 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年)
| 14014
| 原公安局地块
| 龙山路北、高坦路东
| 8582.0
| 商住用地
| 1.0≤R
≤3.5
| 商业:40住宅:70
| 14015
| 龙山路南侧天华路东侧地块
| 龙山路南、天华路东
| 17517.3
|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 1.0≤R
≤2.2
| 商业:40住宅:70
| 14016
| 新仓镇S211省道旁地块
| 新仓镇S211省道与太怀公路交叉口
| 13637.2
| 商住用地
| 1.0≤R
≤1.9
| 商业:40住宅:70
|
其他用地条件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出让方式及报名条件
采取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竞买人数不足两人时采取挂牌出让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或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者除外)。
三、起始价、加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地块编号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4014
| 4500
| 50
| 3750
| 14015
| 5800
| 50
| 4400
| 14016
| 818
| 10
| 818
|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有意竞买者应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2月3日17:00时前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到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索取公开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办理报名手续。
五、公开拍卖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14年12月5日10:00时。
公开挂牌时间:2014年12月4日至2014年12月17日17:00。报名时间顺延至2014年12月15日17:00时。
地点: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太湖县新城高界路17号,县电力实业总公司三楼)
六、相关事宜:
14014号原公安局地块交地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前。
七、联系方式:
出让方:太湖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太湖县新城建设路
联系人:石先生 胡先生
联系电话:0556-4160833
承办方:太湖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太湖县新城高界路17号,县电力实业总公司三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56-5129151
七、接受竞买保证金账户和账号
开户名称:太湖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太湖县支行
账号:20334082500100000188591
账户名称:太湖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安徽太湖江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389921110300000034
太湖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