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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传谣 小心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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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31 07: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约谈工作规定》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被约谈的具体情形包括:一是未及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投诉、举报情节严重的;二是通过采编、发布、转载、删除新闻信息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三是违反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注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四是未及时处置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五是未及时落实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六是内容管理和网络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七是网站日常考核中问题突出的;八是年检中问题突出的;九是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约谈的情形。
发表于 2015-5-31 08: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互联网传谣 小心被约谈
发表于 2015-5-31 08: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律!
发表于 2015-5-31 15: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上网,理性发帖!
发表于 2015-5-31 15:5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上网,理性发帖!
发表于 2015-5-31 15:5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上网,理性发帖!
发表于 2015-5-31 17: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部分都是转载、复制
发表于 2015-5-31 21: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上网,理性发帖!
发表于 2015-5-31 21: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碍事,约不到我头上。
发表于 2015-5-31 22: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做老实人,不造谣,不传谣,就么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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