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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 12: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进行拆除补助的界定为2014年3月24日之前建成的房屋。
发表于 2017-11-3 15:58: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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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3 19: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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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4 07:40: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界限是什么意思?是最新居住的房子的年限?集镇上的买的房子按宅基地算吗?
来自: 微社区
发表于 2017-11-12 22:27: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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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3 20: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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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3 20:3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集镇上欠的房子好象不按宅基地吧?
 楼主| 发表于 2017-12-7 20: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新仓国土资源所 于 2017-12-7 20:37 编辑

是指2014年3月24日之前形成的一户多宅(2014年3月24日之前建新房时,没有拆除的老房),集镇上买的房子没有办国有证的属于集体性质,具体怎么对待到时有具体方案。
发表于 2017-12-7 20: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楚了,谢谢
发表于 2018-2-10 22: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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