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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仓人 向您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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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8 17: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亲爱的干群朋友们、乡亲们:

山清水秀的美好太湖,已进入森林防火期。秋冬季,气候干旱少雨,天干物燥,林间可燃物增多,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守护好太湖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太湖县林业局、太湖县公安局、太湖县应急局向您倡议: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8 17:2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争做森林防火宣传员。森林是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是太湖最美的生态底色。愿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防火理念的传播者,主动向家人、朋友、邻里宣传防火知识,传递“护林防火、从我做起”的自觉,让守护青山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与行动。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8 17: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争做野外用火管理员。严格遵守《太湖县森林禁火令》,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10日期间,严禁一切火种进山入林,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烧烤等违规用火行为。倡导移风易俗,以鲜花祭祀、植树寄思代替焚纸烧香祭祖,让文明与安全同行。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8 17: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争做履职尽责护林员。林区干部、护林员常年与林为伴,为守护绿色默默奉献。广大党员干部、护林人员要继续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强化巡查值守、依法管火、快速处置,带头执行防火规定,织密防火安全网,防患于未“燃”。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8 17: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争做特殊群体监督员。请大家自觉履行监护责任,尤其要加强对老人、儿童及野外作业人员的森林防火教育,特别关注心智障碍等特殊人群,防止因监护疏忽而引发火情。多一份留心,少一份隐患。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8 17:25: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争做依法治火普法员。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任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都将依法追究责任。广大朋友要积极传播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将防火知识送进校园、乡村、企业,做到全民防火、科学扑火、依法治火。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8 17: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们,如您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电话:

当地政府森林防火值班电话或110;

0556-4567119(县森林防火管理中心);

0556-5129771(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
);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8 17:2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扑救”。

朋友们,太湖的青山绿水,离不开你我的共同守护;太湖的生态屏障,需要我们共同构建。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创建绿色美丽家园承担起光荣使命与责任担当,让我们携起手来,严防森林火灾,共享森林美景、共筑绿色家园!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8 17: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湖县林业局

太湖县公安局

太湖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1月6日



 楼主| 发表于 2025-12-18 17: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源:太湖县政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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