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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寒假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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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1-27 17: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培训收费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26-1-27 17: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各机构开展培训须统一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服务承诺等信息,须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年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单次收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培训预收费须全额纳入银行监管账户,实现“应托管、尽托管、全覆盖”,鼓励采用“先上课、后付费”运营模式,保障家长和学生合法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26-1-27 17: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禁组织违规竞赛活动
 楼主| 发表于 2026-1-27 17: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落实中小学生竞赛活动清单管理制度,严禁承办、组织学员参加清单之外的各类竞赛、测评、考级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人员等支持。坚决杜绝以竞赛名义开展有偿培训、违规收费、推销教辅材料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楼主| 发表于 2026-1-27 17: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要求,诚信办学、规范经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县“双减”办将开展寒假期间“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全力守护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寒假



安庆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6年1月27日
 楼主| 发表于 2026-1-27 17: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源: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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