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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对了,要免去局外人的误会。 斯平 发表于 2012-1-3 18:35
一个村住着,低头不见抬头见.再说修路是好事,没必要闹事.希望村领导能妥善处理好纠纷! 宜太电子 发表于 2012-1-3 18:53
被人家占了山,组长出来说句话反倒被两村民【是父子】打了,【目前县医院确定1:颅内出:2:脑震荡3:鼻骨骨折】好在村里领导十分重视及时处理没有进一步扩大事态的发生,一千元也只不过是修路承包人代垫的医药费,不 ... 塔山 发表于 2012-1-3 17:06
19# 姜辣 再过一百年就是“新仓论坛今还在,不见当年老姜辣!”;P 舟帆 发表于 2012-1-3 21:22
修路本身就是自身利益的好事情,希望大家对其它问题看得淡薄点,什么事情都可以协商解决,都是乡里乡亲的,何必?万里长城今还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姜辣 发表于 2012-1-3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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