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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慧眼观社会

新仓供电管所无视百姓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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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9 22:0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今天看到211路边也砍的乱七八糟的不少。不过树不算大。
言而无形 发表于 2015-4-29 21:31


真的有点不像话,树叉东倒西歪 有的还影响交通
发表于 2015-4-30 06: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电是商品。凭什么那样任性?谁给他们那么大的权利?建议楼主找他们要个说法。
发表于 2015-4-30 09:45:54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物权法,可以要求赔偿!
发表于 2015-4-30 09:4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损坏公私财物,达到一定金额除要求赔偿外,可以到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可以进行治安处罚!
发表于 2015-4-30 22: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能先协商呢?有些事不是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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