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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中庸

恳请新仓政府民政部门回复五保户政策(镇领导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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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7 22:5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现就呢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目前,五保户病人住院到出院的费用一般由病人或者亲属先行垫付(敬老院院民除外),待到出院后到所在医院的新农合窗口进行结算,报销比例一般为80%,同时到大病医疗救助窗口另行报销个人自付金额部分,报销比例也为80%左右、通过测算,个人负担总医药费的5%。
2、五保户住院期间,其护理一般由病人亲属或者所在村民组进行负责。
3、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适用范围:低保范围内持有三级或者三级以上残疾证的人群
4、2014年五保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1900元/年。

             新仓镇民政办
           2014年7月17日
XCzzf 发表于 2014-7-17 10:04

从回复内容看,主要是亲属承担起责任:包括垫付费用和护理,那么地方各级政府承担什么呢?
发表于 2014-7-17 23: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省农村五保户供养暂行规定
第六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五保的五个方面,结台当地的情况,对五保供给标准做出具体规定,切实保证五保户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的中等生活水平。贫困地区享受五保的,每人年吃粮标准不得低于四百五十斤成品粮,食油不低于六斤。受灾地区在发放救灾款、物和解决住房时,应优先照顾五保户。农村五保户的吃、穿、住房、看病、丧葬处理以及孤儿的入学教育等,由乡(镇)、材负责安排落实。


http://www.ah.gov.cn/UserData/DocHtml/1/2013/9/9/8228421837411.html
发表于 2014-7-18 09: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民政办及时回复
发表于 2014-7-18 09:3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回复
发表于 2014-7-18 18: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医柳 于 2014-7-18 18:15 编辑

太湖2013年人均纯收入为5930元!
发表于 2014-7-18 18: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咨询~报上名字方便查询~不要瞎叫~
 楼主| 发表于 2014-7-18 22: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庸 于 2014-7-18 22:35 编辑
可以咨询~报上名字方便查询~不要瞎叫~
中医柳 发表于 2014-7-18 18:18

报个五保户的姓名也不是什么难事,你真想知道,完全可以!
倒是你,注册个新马甲专门来说事,是不是也可以公开一下姓名或者身份?
 楼主| 发表于 2014-7-18 22:3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很普通的咨询帖,竟然能引得有人专门注册马甲关注,我想,是不是此帖刺痛了某些人!
发表于 2014-7-18 23: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在于相关部门、相关人执行,同等条件同等对待,应该不难,百姓也负,何乐而不为呢?
发表于 2014-7-18 23: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的有偏差,群众咨询一下,或是喊两嗓,也属正常,不妥的,可以纠正呀,紧张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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