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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色冲击波

请新仓党镇办回复(镇领导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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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14:3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样,协商处理是很重要的。
但砍伐山林,不管是市政府还是哪里授予的权利,都是不可取的,保护森林,人人有责,经济开发的前提是不牺牲环境,砍伐带来的就是水土流失,环境破坏,国家每年都在监控森林覆盖率,就可以看出国家对环境对植被的重视。砍伐是有计划科学的砍伐,而不是剃光头。当地政府和企业需要三思而行!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17: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政府说话应落地有声,真真切切。不可忽悠网民,更不能欺压受害人,今天在这里所说的应为你们所说的话负责:
下面辩驳你们回答的第一条:
“1、曼图公司承包山场是当年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决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等行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法治国家,权为什么大于法,请作解释。
2“曼图公司承包费该村已按照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80%资金发放给各村民小组,”。这也是政府说出来的话?你这样说反过来还是我们说假话了?这不是在为虎作伥、助纣为虐?你们把我们村民的收款签字拿到网上来证实一下。
3“20%用于集体公益事业。”这也是政府说出来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挪用、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请把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拿到网晒一下。
下面辩驳你们回答的第二条:
“2、此次林权流转将曼图公司林权流转回原林权权利人符合惯例,程序合法”。曼图公司是非法获得林权的,这次造假会议录流转给怀宁人, 未经本组村民同意谈何合法?
下面辩驳你们回答的第三条:
“3、山场的再承包与采伐,牌楼村按规定召开了组长会议,涉及山场的的所有组召开了组民会议,只有西上组有个别村民未同意。因此,建议西上组山场暂缓开发,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少量越界部分,需要双方进行确认并协商处理;在调查、协调处理过程中,多次邀约反映问题的村民了解情况,均未到场。”
1、你们的第三条是混淆视听、无中生有,我们有今年5月《关于西上组全体村民向本村村民委员会催收山场承包费的通知书》为证,全组一致同意曼图问题未解决前山林暂不向外承包。
2、二十多亩不是操作过程中越界那个概念。新仓镇政府是我们新仓人民的政府,应维护人民的利益出发,但你们却为一个违法的基层和商人屁护,值得深思!
3、我们没有一次收到邀约处理通知。但是,如果先协商赔偿的话,我们组长提了3个要求:(当然要合理,供众网友评判)1、须提前三天约定时间。2、到西上组所在地协商。3、当事人先陪理道歉。
所谓赔,就是损害了别人的利益时就要赔,当有人损害了别人的利益时还高高在上、理直气壮、振振有词,谁都看不惯。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18: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11-13 18: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难怪如此!
我想告诫西上组一声,你们声音放小点,我怕你们会遭到权力抵毁――删帖!
打人不斤恰耳朵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19: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样,协商处理是很重要的。
但砍伐山林,不管是市政府还是哪里授予的权利,都是不可取的,保护森林,人人有责,经济开发的前提是不牺牲环境,砍伐带来的就是水土流失,环境破坏,国家每年都在监控森林覆盖率, ...
花园浪子 发表于 2014-11-13 14:32
感谢您的关注!
您所说的也是我们所要说的,几百亩乃至上千亩森
剃光头的审批程序实在可疑,有待查验!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19: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几百亩乃至上千亩森林剃光头的审批程序实在可疑,有待查验!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3 19:3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调查、协调处理过程中,多次邀约反映问题的村民了解情况,均未到场。你反映问题的人,如果有理,调查、协调你怕什么?为什么不到场?看到政府的正面回复,我似乎看懂了什么!!!
纳言敏行 发表于 2014-11-13 14:27
我好象看到了当事人的身影!别乐哉!会乐极生悲!

我们很清楚,西上组的维权路是很坚难的,万里长征才迈出第一步,不过,我们相信,纸是包不住火的,保护伞最终是挡不住的,邪恶是较量不过正义的。
西上组本次维权行动宗旨申明:
维护国法第一;

保护森林第二;

打击犯罪第三;

村民维权第四;

损失赔偿第五。
发表于 2014-11-13 19: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护国法第一;



保护森林第二;



打击犯罪第三;



村民维权第四;



损失赔偿第五
这也是政府职责!对楼主所发应的问题我没有发言权,但是这几点应该得到支持!
发表于 2014-11-13 20: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1# 蓝色冲击波



     针对该贴所反映的问题,县林业局、新仓镇政府多次到该村、该组了解情况,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曼图公司承包山场是当年市委、市政府作出的决策,曼图公司承包费该村已按照村 ...
weiminfuwu 发表于 2014-11-13 13:47


这个帖子我在很多地方看见过,我一直未作任何评论,但我对此事也略有耳闻,“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新仓镇政府和林业局在新仓论坛的回复很迅速.及时,也很详细。
发表于 2014-11-13 20: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难怪如此!
我想告诫西上组一声,你们声音放小点,我怕你们会遭到权力抵毁――删帖!
打人不斤恰耳朵
墨尓夲 发表于 2014-11-13 18:50
谢谢提醒!
真金不怕火炼!
政权是共产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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