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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残雪

关于野猪严重危害我村农民生产生活报告(镇领导及相关部门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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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7 13: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野猪要保护,粮食也要保护,那么只能有关部门或单位往山林里送点猪粮,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发表于 2015-7-17 14:2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舟帆 于 2015-7-17 14:28 编辑
野猪要保护,粮食也要保护,那么只能有关部门或单位往山林里送点猪粮,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关东酒坊 发表于 2015-7-17 13:35

发表于 2015-7-17 18: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残雪网友,你好:
首先,感谢你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你帖子所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野猪属于省二级保护动物。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10修正) 规定,猎捕省二级保护以及其他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应当向所在地的市、县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狩猎证。由县林业主管部门会商公安部门申请划定狩猎区。我站将实地调查相关情况,并尽快向县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再次感谢你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新仓镇林业站
                                   2015年7月17日
发表于 2015-7-17 19: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是的麻烦事,打不得,赶不走,庄稼约绿{:4_83:}
发表于 2015-7-17 19: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是的麻烦事,打不得,赶不走,庄稼约绿{:4_83:}
发表于 2015-7-17 19: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我们家的一块红薯地今天去看吓一大跳,整块地被什么动物弄的面目前非,楼主这么一说,估计是野猪作孽!
发表于 2015-7-17 19: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政府和林业站重视!期待有好的办法。
 楼主| 发表于 2015-7-17 20: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政府、林业站领导们对此事件的重视,对百姓的关心,在此我替全体村民感谢领导们…… 23# 新林
发表于 2015-7-17 22: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回复,希望有关部门核情后速拿方案,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15-7-18 17: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偷偷想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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