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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批新规10月来袭 “史上最严”食安法今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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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 10: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购食品出问题可找第三方平台先行赔付、电商促销不得限定退货条件,用人单位聘用残疾人比例不达标将缴纳保障金……  这个“十一”,不仅仅有7天长假让人心情愉悦,一大批开始实施的新规也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 10: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购的蔬菜水果不新鲜,换退货麻烦、供货商和电商平台互相扯皮怎么办?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此规定:在网络购买食品的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如果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则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此外,今后在网上出售食品需向第三方平台实名登记,依法应办理许可证的还需审查许可证,这意味着目前在网上流行的定制“私家菜”服务或将面临“洗牌”。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 10: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安法,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等各个环节管理做出细致规定,特别是奶粉等特殊食品,要求其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并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新法还建立了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今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消费者除了要求直接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10倍的价款,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如果不足1000元的最低赔偿1000元。

发表于 2015-10-1 12: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规很多!就怕短暂急性精神病!
发表于 2015-10-1 14:22: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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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 16:55: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食以安为先!该严!
发表于 2015-10-1 20: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发表于 2015-10-1 21: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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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 09:4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要办好怕是不简单!
发表于 2015-10-2 15: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起码起到一个振赦作用,让不法商家知道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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