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我想起发生在美国的一个故事,对我们可能会有一些启发。 1935年的冬天,是美国经济最萧条的一段日子。这天,在纽约市一个穷人居住区内的法庭上,正在开庭审理着一个案子。站在被告席上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太太。她衣衫破旧,满面愁容。愁苦中更多的是羞愧的神情。她因偷盗面包房里的面包被面包房的老板告上了法庭。 一个老太太偷了面包店的面包,法官竟然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法官审问道:“被告,你确实偷了面包房的面包吗?” 老太太低着头,嗫嚅地回答:“是的,法官大人,我确实偷了。” 法官又问:“你偷面包的动机是什么,是因为饥饿吗?” “是的。”老太太抬起头,两眼看着法官,说道:“我是饥饿,但我更需要面包来喂养我那三个失去父母的孙子,他们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他们还是一些小孩子呀。” 听了老太太的话,旁听席上响起叽叽喳喳的低声议论。 法官敲了一下木槌,严肃地说道:“肃静。下面宣布判决?”说着,法官把脸转向老太太,“被告,我必须秉公办事,执行法律。你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处以10美元的罚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 老太太一脸痛苦和悔过的表情,她面对法官,为难地说:“法官大人,我犯了法,愿意接受处罚。如果我有10美元,我就不会去偷面包。我愿意拘役10天,可我那三个小孙子谁来照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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