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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中考考生志愿填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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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12: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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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26日 星期日        农历 丙申年(猴) 五月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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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
浏览次数:1191   发布时间:2016-06-25 15:44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39号)文件及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文件有关精神,为培养一批适教乐教的本土化乡村教师,形成“下得来、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格局,让乡村孩子能够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我县2016年计划定向培养38名小学全科型乡村教师,其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学制5年)小学教育专业32名、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学制4年)小学教育专业6名。具体名额及招生院校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报考对象应持有太湖县户籍,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为参加今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生,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为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乡村教育,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小学教育,且保证毕业后回太湖县的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要求。
(三)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考生,中考成绩达到当年全省五年一贯制高职高专师范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全省本科二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截至2016年8月31日,报考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考生年龄应不超过18周岁,报考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考生年龄应不超过22周岁。
        二、招考录取及程序
      (一)资格初审。由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对太湖户籍有报考定向计划意向的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高考、中考考生分别在填报志愿前向考试报名学校提交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申请,并持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2张和《太湖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资格初审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参加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方可填报定向计划志愿。
     (二)志愿填报。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6日8点到6月27日17点。填报地点设在各高考报名点;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待定。
     (三)面试。
  • 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填报志愿结束后2日内发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要求在面试公告中另行通知,请关注太湖县政府网、太湖县人社局网站、太湖教育局网站有关信息。
  • 面试组织。
面试内容为考生的语言表达、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等。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应持准考证参加面试。
  • 公示面试结果。面试结果在面试结束5日内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四)签订协议。签订协议工作由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
  • 确定建议名单。面试结果公示无疑异后,县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在面试合格且持有本县户籍的高考(中考)考生中,根据本县高考(中考)招生来源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考(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县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有确定为签订协议考生中因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其缺额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 组织签订协议。经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太湖县教育局公布2016年已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太湖县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五)招生录取。2016年起,中考录取增设提前批次。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太湖县教育局负责,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中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三、就业安排和履约管理
(一)通过定向培养的专科和本科毕业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培养协议占编分配到乡村学校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二)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除退还其所享受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费用及缴纳50%违约金外,取消其公办教师身份,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有关要求
  • 考生及家长在申报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聘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提供所需证件及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 各学校要做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宣传工作,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宣传材料;指导考生正确填报志愿。

     咨询电话:0556-4168957(太湖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太湖县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培养学校招生计划

                                                                                                                                                 太湖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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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 关于2016年太湖县体育特长生招生报名和专业测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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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18:37: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先生分享!
发表于 2016-6-26 20: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定向培养一批留得住的老师
发表于 2016-6-26 22:15: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考生与家长必看!
发表于 2016-6-27 13:4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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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3 21:14: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先生分享!希望好政策产生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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