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仓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长三角联合推动“轻违不罚”!3月1日起施行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3-2-16 18: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第十四、十五条规定了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的程序和文书使用要求,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的衔接适用要求。
 楼主| 发表于 2023-2-16 18:3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五)第十六、十七条规定了不得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既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又有从重情节的裁量规则,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情形。
 楼主| 发表于 2023-2-16 18:3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六)第十八、十九条规定了药监部门的适用、文件的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楼主| 发表于 2023-2-16 18:3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着力于统一规范。《规定》对分散于各种法律文件中关于轻罚免罚制度的内容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提炼,充分借鉴了长三角和全国其他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经验,是建立统一的长三角市场监管执法制度的首次破题。
 楼主| 发表于 2023-2-16 18: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聚焦于可操作性。《规定》重点对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免罚轻罚规定的核心裁量要素进行了细化,以此推动免罚轻罚制度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为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统一规范、细化可操作的执法指引,为推动免罚轻罚制度落地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供给。

 楼主| 发表于 2023-2-16 18: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答记者问



新华网记者

请介绍一下,《规定》对推动《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制度落地做出了哪些细化规定?

 楼主| 发表于 2023-2-16 18: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本荣

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做出了免罚轻罚的规定,但相应条款的表述较为原则,“罚”与“不罚”对当事人影响重大,在执法实践中,如何把握“罚”与“不罚”的尺度和标准,是基层执法难题之一,也成为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密切关注的问题。《规定》明确了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免罚轻罚的情形,对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主观过错、初次违法等核心裁量要素进行了细化。如《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那么何种情形可以判定为“违法行为轻微”,执法人员对此把握尺度和判断标准不一,《规定》的第九条列举了“违法行为轻微”八种认定因素:(一)主观过错较小;(二)初次违法;(三)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四)及时中止违法行为;(五)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金额较小;(六)案涉货值金额较小;(七)案涉产品或者服务合格或者符合标准;(八)其他能够反映违法行为轻微的因素。基层执法人员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判定违法行为轻微这一情节时就可以“对号入座”,确保执法尺度的统一规范。

 楼主| 发表于 2023-2-16 18: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广播电视台记者

刚才程局长在发布中对《规定》作了比较细致的介绍,请问《规定》的出台对推动长三角市场监管执法制度一体化有什么样的意义?
 楼主| 发表于 2023-2-16 18:39:48 | 显示全部楼层

程胤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鼓励跨行政区域按规定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近年来,上海、江苏、浙江和我省对市场监管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制度都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对标学习沪苏浙,以推动统一轻罚免罚制度为切入点,联合长三角地区制定统一的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是建立统一的长三角市场监管执法制度的首次破题。《规定》为推动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免罚轻罚制度的落地、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执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供给,是推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跨行政区域执法制度协同的率先突破和成功实践,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楼主| 发表于 2023-2-16 18: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新闻综合广播记者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请问省市场监管局将如何贯彻落实《规定》,将工作落到实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新仓论坛 ( 京ICP备030173号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80号

GMT+8, 2024-5-8 03:46 , Processed in 0.061672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