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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意见!低保政策或将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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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9 20: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8日,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安徽省民政厅牵头代拟了《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可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楼主| 发表于 2023-5-9 20: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年调整一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楼主| 发表于 2023-5-9 20: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楼主| 发表于 2023-5-9 20: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或者适时调整。每年6月底前,各市应确定本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当年7月开始实施。
 楼主| 发表于 2023-5-9 20:5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审核确认工作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楼主| 发表于 2023-5-9 20: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楼主| 发表于 2023-5-9 20: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确认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楼主| 发表于 2023-5-9 20: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鼓励具备就业能力低保家庭成员积极就业
 楼主| 发表于 2023-5-9 20: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状况、收入状况或者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变化情况,作出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决定。
 楼主| 发表于 2023-5-9 20: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可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低保家庭成员死亡后,应当自其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对其家庭状况进行核查,并办理完成低保金增发、减发、停发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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