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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新仓市场所: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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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7 20: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谨防上当受骗!

 楼主| 发表于 2023-10-7 20: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有多个个体工商户向太湖县市场监管局反映,有人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声称“办理的营业执照需要年报”,并收取200-400元费用。
 楼主| 发表于 2023-10-7 20: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仓市场监管所郑重声明:所有市场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申报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太湖县市场监管局也从未以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经营者申报年报需要缴纳费用。任何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恶意链接等方式,以年报等名义向市场主体收取费用的行为都是诈骗行为,若收到类似电话或短信,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回复,不要点击短信链接,也不要轻易加陌生人微信、QQ好友,向其转账汇款,谨防上当受骗。
 楼主| 发表于 2023-10-7 20:5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温馨提示:1、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也可到辖区市场监管所填写纸质年报2、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3、市场主体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检查公示信息真实性,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楼主| 发表于 2023-10-7 20: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咨询电话:新仓市场监管所  4501016
发表于 2023-10-16 21:16: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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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6 21:16: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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