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仓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安徽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6 17: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下列案件:

(一)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非法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使用土地,违法违规办理规划许可的土地违法案件;

(二)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土地违法案件;

(三)自然资源部、省人民政府要求其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

(四)其他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6 17: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下列案件:

(一)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非法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使用土地,违法违规办理规划许可的土地违法案件;

(二)设区的市市辖区内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法律、法规的案件;

(三)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土地违法案件;

(四)其他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6 17: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省赋权承接事项清单内的土地违法案件。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6 17: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外的土地违法案件。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6 17: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发现涉嫌土地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核查。根据立案条件规定,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6 17: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正在实施的土地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予以制止。

当事人拒不停止土地违法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违法事实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6 17: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土地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

(一)有明确的行为人;

(二)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

(三)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四)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

(五)在追诉时效内。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立案。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6 17: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被调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拒绝调查取证或者采取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查取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协助,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6 17: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条  土地违法案件调查结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调查审理符合法定程序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于单位、个人非法批准农用地转用、征收、使用土地,违法违规办理规划许可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四)违法事实不成立、违法行为已过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的,作出撤案决定;

(五)违法行为涉及需要给予处分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有权机关。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6 17: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制度,督促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限期办理重大违法案件,将案情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并接受社会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土地执法巡查、抽查制度,以及土地执法查处案卷评查制度和违法案件统计制度,提高土地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新仓论坛 ( 京ICP备030173号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80号

GMT+8, 2024-4-27 22:50 , Processed in 0.089547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