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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拟规定:迟报瞒报网络安全事件致重大危害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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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0 20: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因运营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网络安全事件,造成重大危害后果的,对运营者及有关责任人依法从重处罚。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0 20:3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报告网络安全事件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0 20: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条 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运营者已采取合理必要的防护措施,按照本办法规定主动报告,同时按照预案有关程序进行处置、尽最大努力降低事件影响,可视情免除或从轻追究运营者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0 20: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条 本办法所指网络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软硬件缺陷或故障、自然灾害等,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其中的数据造成危害,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0 20: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0 20: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0 20:3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源 | “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发表于 2023-12-16 21:59: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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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6 21:59: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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