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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仓镇集镇区车辆规范停放管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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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7 20: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仓镇集镇区
车辆规范停放管理公告
    为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畅通的集镇交通环境,提升集镇形象和居民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规范集镇区车辆停放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楼主| 发表于 2026-1-7 20: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规范停车区域
  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在统一规划设置的停车泊位或指定区域内有序停放,未划停车位或未设置停车标志的区域,禁止任何车辆停放。

 楼主| 发表于 2026-1-7 20: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规范停车要求
1、为方便广大居民停车,在集镇区域内增设新仓资规所、农商行、卫生院、惠民村为民服务中心4个临时停车点,停车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7时。
  2、沿线停放车辆需停入泊位线内,不得跨线、压线停放, 车辆停放方向须与行车方向一致,不得逆向停放。
  3、路边临时停车不得超过5分钟,时间较长请将车辆停到泊车位或临时停车点。

 楼主| 发表于 2026-1-7 20: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严禁停车区域
   以农贸十字路口为中心,东至老农贸路口,南至新仓农商行,西至新仓加油站,北到花园加油站主干道沿线为禁停区域,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严禁停放。

 楼主| 发表于 2026-1-7 20:57: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居民及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的良好习惯,主动劝阻、举报违规停车行为,共同维护集镇区良好的静态交通秩序。
 楼主| 发表于 2026-1-7 20:5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法予以劝导、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拍照取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6-1-7 20: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公告自 2026年 1月8日 起正式施行。
特此公告
新仓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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